申请材料
特别提醒:
1、以家庭名义申请的人员(申请人带父母或子女申请的),需提供家庭户口簿,若户口没在一起的需要提供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相关材料
2、到已婚年龄的未婚共同申请人: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户口页(提供原件、交复印件),需本人到申请点签字
3、非主城区夫妻,若有一方末参与申请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
4、如父母或子女也一起申请的,哪父母戓子女也需要根据自己的工作或上学情况来各自准备材料
基本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现场提交申请的可到各公租房申请点领取《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或登录公租房官方网站下载,网上提交申请的直接在网上填报。
二、身份证明
1、重庆户籍人员提供个人证件和户口簿;
2、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个人证件和居住证。
温馨提示: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数量,身份证2份,户口本1份,居住证2份)
三、工作及收入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
2、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
3、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
4、主城区退休人员:在申请书中勾选领取养老待遇或退休证;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情况;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无工作的本人填写无工作承诺书,失业人员也可提供失业证,务农人员可提供农业户口说明情况。
温馨提示: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承诺书:可以在申请点提交资料时领取
五、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是否分配住房。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六、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如需其他材料,可咨询重庆公共租赁房保障中心63651390)
温馨提示:无工作承诺书需要本人带身份证与同共申请人一起去申请点开具无工作承诺书(现场需要无工作人员签名按手模)
孩子证明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6岁以下小孩必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
7岁以上的小孩必须出具主城区学校就读证明(学校证明内容包括学生名字,身份证号码,就读班级及学校联系方式)
温馨提示:未在主城区读书居住的小孩不能一起申请。
申请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政策解读:只要是当前在重庆工作的无重庆住房合法公民都可以申请公租房。
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主城区公租房,申请人限在主城区工作,由住房保障机构接受申请;申请主城区外的公租房,申请人限向工作所在地的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
政策解读:你在外地工作申请重庆主城的公租房怎么住喃?比如你是长寿或者涪陵的工作单位,那就申请长寿和涪陵的公租房。
温馨提示:
家庭申请,需要居住的家人都需要提供材料,会按申请人数对应户型
申请户型
公租房申请户型与申请人数相对应,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申请一室一厅及以下户型,3人申请两室一厅及以下户型,4人以上申请三室一厅及以下户型。(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标准申请)
申请流程
申请地址
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可选择以下任一公租房申请点提交申请(节假日除外)
(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巴南大道16号全窗口
窗口电话:023-6196383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巴南大道公交站下车步行257米
(二)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同茂大道66号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窗口电话:023-6717252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轨道交通10号线中央公园东站下,步行622米;公交689路,中央公园东路站下,步行442米。
(三)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建新东路125号鸿程大厦A栋8楼1-2号窗口
窗口电话:023-6700606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江北区建新东路公交站下车步行3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