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单位账户如何注销
一、办理条件
单位发生合并、撤销、解散、改制、重组、破产等情况造成单位主体不存在的,应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注销。
二、受理地点(点此查询)
1、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
(2)九龙坡办事处(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
(3)江北办事处(江北区)
(4)渝北办事处(渝北区、两江新区)
(5)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
(6)北碚办事处(北碚区)
(7)南岸办事处(南岸区、巴南区)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三、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四、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办事处(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一联;单位账户下还存在个人账户的,需先行办理个人账户集中封存等业务。
2、单位经办人持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一联、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书面情况说明(包括账户注销的原因、缴存情况、账户注销后人员流动情况)、单位撤销、分立、合并、兼并、重组、改制、破产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3、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在单位账户注销手续后,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单位注销登记回单》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留存。
拓展:重庆公积金的销户提取的7种情形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注:办理提取前,需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