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3年产假再次调整,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新规定,重庆市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可在国家规定产假98天基础上再增加产假30日。
目前重庆市女职工产假时间为98天基础产假+30天重庆市奖励产假,共计128天,根据《重庆市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在128天产假基础上,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难产(剖腹产)也可增加产假15天,而且最新政策规定重庆产假最长可休至子女1周岁。
渝中区二胎产假
重庆产假只对政策内生育做了规定,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只要在政策内就可享受产假,以渝中区为例,二胎产假最少也可休128天,若是难产或多胎生育还有增加。
为配合二胎政策,鼓励生育,目前市内各区,包括渝中区在内,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后,产假期满后还可以继续休假,最长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而且重庆还明确规定,产假延长期间职工工资不低于原工资75%发放。
注意:重庆二胎有产假,而且产假待遇与一胎一致,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也保持不变,市内各区,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等还实现最长带薪休一年。
在重庆渝中区,请问产假是98天还是128天
最低128天,重庆产假是国家规定98天加上重庆奖励产假30天计算,最低可休到128天,最长可带薪休一年。
产假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从产前休假开始计算,重庆产假包括产前休假15天,以及产假休假,产假时间是从产前开始开始休假就计算。
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方式
1、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