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约须知
1、至少须有一方当事人户口在本省辖区内;
2、双方自愿离婚,达成离婚协议;
3、双方均有民事行为能力;
4、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5、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二、网上预约协议
1、网上预约服务的宗旨是“以人为本、创新服务、提高效率、节省时间”。
2、网上预约需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按30天计算)之内的工作日。
3、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4、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5、对于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事故,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害后果,由该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上预约流程
1、进入预约;
2、填写双方信息;
3、选择登记机关;
4、选择日期、时间段;
5、预约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