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的申请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无住房是指: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本市家庭。
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三)住房建筑面积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四)住房资助能力是指:
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可以申请什么户型
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可(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申请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初审→复审→公式→轮候→配租→签订合同。
公租房申请方式:
方式1:网上申请
登录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申请,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方式2:网点申请
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可选择任一公租房申请点提交申请(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也可拨打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公开咨询电话63651390、60841520查询。同时提醒申请人一定要按正规程序提交申请,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或个人代办公租房申请和包配租成功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