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是主申请人,我属于共同申请人。比如我要买房,需要立即办理退租,但是我母亲还要在这里租,这样可以吗?还是我们两人都不能住了,都要退租搬走?
回复:按照公租房政策规定,租赁期间,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住房,且达到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应当退出公租房。
若您母亲为主申请人,您为共同申请人,则您购买住房后应当退出公租房,若您母亲名下无住房符合条件且满足公租房的其他条件,她可以继续租住,但因承租人数减少,应换租到相应户型的房屋,具体情况您可到所承租公租房小区房管中心进行咨询。
注意:若是主申请人购买住房,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都需要退出住房,共同申请人若满足公租房申请条件可自行申请公租房。
其他情况:
合租形式:
合租中主申请人购房后,共同申请人可选择变更主申请人,继续租住公租房,若是承租人数不符合房型要求,应换租到相应户型的房屋;
合租中共同申请人购房后,主申请人可继续租住公租房,若是承租人数不符合房型要求,应换租到相应户型的房屋。
具体情况可到所承租公租房小区房管中心进行咨询。或电话咨询023-63651390、023-60841520。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1、申请人年龄满18周岁,具有稳定的收入者才可以申请公租房。
2、必须是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指的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
3、收入限制标准,指的就是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