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我市继续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试点,自2023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1日,期限为2年。
本次试点调整部分内容,办理婚姻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供居住证,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具有我市户籍的,即可在我市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一、试点时间:
2023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1日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
1.双方户口簿;
2.双方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民政局办理时需签字);
4.结婚的当事人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底色为红色(规格为:5.3cm×3.5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