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重庆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在重庆市内的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办理材料
1、双方户口簿;
2、双方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仅一方为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重庆籍当事人的《暂住登记凭证》或非重庆籍当事人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
5、双方均为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其中一方的《暂住登记凭证》。
办理地点:
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在重庆市内的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
结婚这丢失补办材料
1、提交当事人的户口薄原件;
2、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
3、提供原结婚纸质档案;
4、当事人双方两寸免冠红底合影照三张(规格为:6cm×4cm);
5、原结婚证和现有的户口薄、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需到当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