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户籍在本市,或者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市,但一方居住在本市满一个月以上的夫妻,准备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可以办理一孩、二孩、三孩生育服务证。
2、三孩政策正常情况是不能再办理三孩以上孩次生育服务证,如果小孩有残疾、死亡的,可以办理三孩以上的再生育服务证。
办理流程
1、登记对象或者其委托代办人填写登记表,或者进行网上预约;
2、工作人员在网上登记,并进行信息双向比对;
3、登记对象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受理人当场发放生育服务证;
4、信息比对不一致,但登记对象能出示法定依据的,视为比对一致;信息比对不一致且登记对象不能出示相关法定依据的,向信息提供地发起协查,并告知登记对象延后或者不予发放生育服务证的原因。
办理材料
1、通过重庆政务服务网“渝快办”网上自主办理的,采用实名登录,据实填写表单内容(夫妻双方身份信息、婚姻信息、子女信息、登记信息)并承诺真实性的,不再提交上传相关证件材料。
2、通过线下现场登记的,填写登记表,提供夫妻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原件用于核实比对,不收取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地址
1、线上办理:重庆政务服务网“渝快办”
2、线下办理:夫妻一方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办理时限
网上或者现场提交信息与办理机构行政记录核实一致,及时办结;审核不一致的需要提交原始法定证据,核实一致的及时办结;审核不一致又不能提供依据的,不予办理;行政记录情况不明的,依据承诺办理。
办理方式
可以通过重庆政务服务网“渝快办”办理,也可以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场办理。
其他事项
1、生育服务证实现电子化,生成统一的带二维码和加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电子印章的电子证照。可自行登陆重庆政务服务网“渝快办”网上下载保存和打印,或者到登记机构查询打印。
2、遗失后不存在补办,只需要重新打印即可。具体可到原申请登记机构查询补打,也可以通过重庆政务服务网“渝快办”查询下载电子文档自行打印。
3、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以进行网上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到现场代办。现场代办除委托人相关证件外,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填写与委托人关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