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离婚登记指南:
一、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男女双方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或者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3、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办理材料
1、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3、当事人各提交3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当事人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注:若是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时除了需要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还需要提交一方有效的《重庆市人口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
区县在主城办理,还需要提供下方材料:
(一)双方均不是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其中一方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
(二)仅一方为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重庆籍当事人的《暂住登记凭证》或非重庆籍当事人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
(三)双方均为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其中一方的《暂住登记凭证》。
三、办理流程:
办理重庆离婚登记可以事先网上预约:重庆离婚登记网上预约地点
1、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2、对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婚姻证件;
3、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4、其程序如下:初审—受理—填写资料—照相—审查—登记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