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正常退休,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其他相关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但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有权机关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从其规定):
(一)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干部年满55周岁。
(二)个人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
特殊工种退休,是指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的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其他相关退休条件的,可办理退休:
(一)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
(二)从事井下或高温工作,或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或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累计满9年的;
二、所需资料
1、个人档案(无档案的自备档案袋);2、近期1寸彩照一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社保卡(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卡需在所属银行激活金融功能);
5、填写《退休申报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
6、填写《医保工龄认定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到医保窗口(9号窗口或10号窗口)核实医保首次参保时间;
7、如有养老保险手册,则需提供原件。
8、独子证原件(1996年1月之前参加工作或参保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两份,并加盖街道计生办和单位的公章),无子女或孤寡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两份,并加盖居委会的,单位的和街道计生办的公章。
三、办理时间及流程
1、达到退休年龄当月1号至5号,提交申请资料。
2、单位经办人凭身份证和回执单到街道社保所领取退休证。
3、核算退休工资的次月底,退休工资会打到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卡中。
四、注意事项
1、单位女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农转非人员和1996年1月之后参加工作(或参保)的人员需提供一年以上的工资表(或银行流水)和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2、职工申请特殊工种退休、女干部申请按工人身份退休时,需本人申请书,并且特殊工种退休需提供单位公示表法人签字和手写承诺书(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