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一:参保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之月,已满60周岁,且未领取过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
情况二:参保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之月,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未逐年缴费的,应按对应年度补足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可不满足15年。逐年缴费(含补缴)后可一次性缴费至15年。
情况三:参保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之月,距60周岁超过15年(含15年)的,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才能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
重庆各区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