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限符合条件的,从60周岁次月或完清缴费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具体领取条件:
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且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到15年。其中,在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时,已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可选择不补足15年;
超龄人员可按现行个人缴费档次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从完清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补缴年限不低于15年,补缴养老保险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
原参保人:仅需及时在对应的个人银行账户上存入足够金额,实现银行自动扣款,成功后则不会再发起扣款;如果批扣未成功的,可以在银行卡存入足够金额后待下次批扣,目前扣款频率为每月两次。如需修改档次和银行卡号,可到当地社保所办理。
也可以在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