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如有就医变化,主动申请变更或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备案有效期内已办理入院手续的,不受备案有效期限制,可正常直接结算相应医疗费用。
重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其中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
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呢?
第一步: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点击【开始备案】
点击【开始备案】进入“异地备案”页面,参保人可以在该页面查询统筹区开通情况、定点医药机构(住院、门诊、门诊特慢病)开通情况等。
第二步: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选择备案类型
参保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
第三步:阅读备案告知书,提交备案材料
核对备案信息,选择申请备案开始时间,填写联系人信息,根据备案人员的不同类别,上传相应的备案证明材料,例如居民身份证、转诊转院证明材料、居住证、工作合同等。
小提示: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异地急诊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
异地就医备案允许补办。参保人员跨省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第四步:查看备案进度
回到首页,点击【进度查询】可以一键查询备案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