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参加的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比成人高5%。重大疾病门诊起付线一年内只计算一次,按就医的医疗机构的最高等级计算。儿童患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的医保待遇,有专项政策规定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门诊报销比例:
重庆儿童门诊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65%、二级医疗机构45%。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重庆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费用按规定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会办医疗机构。
未成年人可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医院门诊就医,按照在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进行报销。
住院报销比例:
未成年人住院报销比例比成人高5%,即一档参保人员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55%;二档参保人员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60%。
重庆新生儿医保参保方式
独立参保:
独立参保是指法定监护人没有参保,或者参加的是职工医保不是居民医保,需要单独给新生儿办理居民参保手续。法定监护人参加了居民医保,新生儿也可以独立参保,独立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独立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不独立参保:随法定监护人参保
出生当年随法定监护人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享受监护人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不执行未成年人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就医时可持法定监护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医疗机构结算。出生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监护人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
其法定监护人有多人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并缴费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人随同参保。
全年享受参保补助:
在出生当年独立参保的新生儿,全年享受参保财政补助,只缴纳个人应承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