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欲进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流动就业人员
二、需要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区社会保险局
是否及时按规定办理职工医保转移接续手续,直接影响你的医保待遇:
随用人单位参保接续的,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3个月内接续并补缴保费的,补缴期间的医疗费按规定予以报销,并补划个人账户,超过3个月的,补缴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但补划个人账户。
以个人身份参保接续的,其他跟单位参保一样,超过3个月接续参保的,享受医保待遇需等待6个月。
同时,按规定办理了转移接续手续,医保个人账户方可一起转移,原来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按规定转到新的参保地继续使用。
另外,按规定办理了转移接续手续,在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将影响您享有退休医保待遇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