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指实施个人缴费以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是指个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开始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实施个人缴费以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
因每个人的工作经历不同,参保人的视同缴费年限需在其办理退休时,到参保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和同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依据职工本人档案记载、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审核审批确认。
哪些时段可以作为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以下时段可作为:
2004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1993年3月至2004年12月期间随单位参加我市职工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
市外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及军人服役年限等。
以上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均不得重复计算;
上述视同缴费年限计算政策适用于2014年8月1日后领取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