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失业保险金大概在20日左右,一般在20日以后发放,有的区县也有可能在15号-20号发放。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起始时间自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重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重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重庆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80%,即:2100×80%=1680元/月。
巫溪县、城口县、酉阳县、彭水县等4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90%,即:2100×90%=1890元/月。
重庆失业保险金什么情况下会停止发放
失业人员出现以下八种情形之一即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正在执行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