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失业保险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而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劳动者领金期满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金。
重庆失业保险领取期限
重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二年的为三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4、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5、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6、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为十六个月。
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8年为17个月、9年为18个月、10年为19个月、11年为20个月、12年为21个月、13年为22个月、14年为23个月、15年为24个月。
重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重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重庆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80%,即:2100×80%=1680元/月。
巫溪县、城口县、酉阳县、彭水县等4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90%,即:2100×90%=189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