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益对象
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四个深度贫困县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职工,及户籍地在以上四县的本市失业人员参保人员。
在重庆市外参加失业保险,转入深度贫困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仍按照原有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二、补贴标准
从2019年1月1日起,四个深度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的90%。2022年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90%,即:2100×90%=1890元/月。
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按照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重庆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并非本人自愿离职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具体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