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异地就医备案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突发疾病临时住院就医人员,转诊到市外住院就医人员。
二、异地就医备案方式
(一)线上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渝快办”或“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线上途径办理。
(二)现场备案。可委托他人到县医保事务中心现场备案。
(三)电话备案。联系电话:023-51527833。
三、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方式
(一)备案成功。参保人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后,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在市外联网医院住院(或特病门诊就医),出院或门诊就医时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二)备案未成功。由参保人或代理人持相关资料到县医保办事大厅申请报销。
四、异地费用报销所需资料
(一)报销住院费用所需资料:发票原件、出院证、费用明细清单、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受伤住院,需无第三方负责人并且持病历在乡镇社保所开具受伤原因承诺书方可报账;生育住院,还需准生证复印件;小孩住院,当年可持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随法定监护人报销。
(二)报销特病门诊费用所需资料:发票原件、处方、费用明细清单、检查报告、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