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具体规定:
随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男性,应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或非管理岗位应年满50周岁,干部或管理岗位应年满55周岁;
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男性,应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应年满55周岁。
2、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是否满15年(180个月)。
实际缴费年限从个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开始计算;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实施个人缴费以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因每个人的工作经历不同,需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和同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通过个人档案确定。
二、申办时间
按照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用人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个人参保人员由本人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养老待遇领取手续。
三、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
无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重庆人社”APP线上申请。
1、在【重庆人社】APP首页点击【社会保险】—【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图标,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即可。
2、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共服务网,进行注册登录后,点击首页【社会保险】—【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个人)】,按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即可。
(二)线下办理
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四、所需资料
1、《重庆市人社服务打包办“职工退休”事项申报表》;
2、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3、参保人员本人《职工档案》(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需提供);
4、参保人员一寸登记照一张;
5、符合增发待遇条件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