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就是居民医保。重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年报销限额一档参保人300元,二档参保人500元。住院报销三级医疗机构一档报销百分之50,二档报销百分之55。
居民大病保险报销
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6901元/人•年。
最高报销限额:20万元/年。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起付标准至20万元(含)以内报销50%;20万元以上报销60%。
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从2021年1月1日起,门诊定额报销制度调整为普通门诊费用统筹报销制度。
可以更好地提高门诊的保障能力水平,将更好发挥居民医疗保险的互助共济功能,同时,大家不必担心参保人员未使用的门诊定额报销资金,可继续使用至全部使用完毕。
1、门诊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60%;
二级医疗机构40%;
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2、年报销限额:
一档参保人300元;
二档参保人500元。
3、起付线标准:
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