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重庆市将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
在计入办法上,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按照实施改革当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确定。
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二档个人职工医保参保人,按年缴费的,2023年个人账户月划入金额计算基数为4450元/月,具体金额如下:
年龄段 | 划入比例 | 月划入金额 |
不满35岁 | 3.3% | 146.85元 |
35岁—45岁 | 3.5% | 155.75元 |
45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待遇之月前 | 3.7% | 164.65元 |
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待遇之月起 | 4% | 17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