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具体报销标准如下:如果妈妈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但参加了居民医保,对参加居民医保的孕产妇给予每人100元产前检查费用补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住院顺产分娩给予定额补助400元。
未参加生育保险但参加了居民医保的妈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具备剖宫产指征的,在执行单病种结算的定点机构剖宫产,按单病种结算报销,在未执行单病种结算医院剖宫产,按普通住院报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医保基金不支付。
对其余生育方面的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报销。
2023年重庆居民医保生育报销标准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生育方面可以享受:
1、门诊产前检查报销100元。以医院上传的其怀孕首次检查时间为起始时间,8个月为一个周期,期间发生的检查费用超过限额的按限额补助,不足的按实际发生额补助,其费用不受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限制。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住院顺产分娩定额报销400元。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具备剖宫产指征的孕产妇,在执行单病种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剖宫产,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4〕167号)规定实行单病种定额结算;在未执行单病种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剖宫产按普通住院结算,低于400元的按400元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