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从其出生之日起90天内独立参保并缴费的,按规定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
新生儿出生90日内且跨年的(只能选择独立参保)如果想从其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那么除了足额缴纳当年的费用,还得补缴上年的费用。如果只想从当年开始享受待遇,那么足额缴纳当年的费用即可。(补缴只能线下办理)
未选择独立参保的,可以随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法定监护人享受医保待遇。
出生日超过90天的新生儿及少儿:
1、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前,享受待遇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在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参保缴费的,自完清费用的次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参保有两种方式:
方式一
线上办理: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重庆税务生活号、渝快办、云闪付、重庆农商行APP等。
方式二
线下办理:当地社保所(公共服务中心)、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村社。
新生儿独立参保怎么办理:
微信搜索“重庆税务”并关注,点击“网上办税”,点击“居民社保”,输入身份证号、手机号、密码、验证码等登录(未注册先按提示注册)。
点击“点击居民社保缴费办理”,选择“待遇享受人”他人,填写好新生儿信息,选择参保信息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选择缴费年度,确认缴费金额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