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市外异地联网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异地联网定点医院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可通过我局的经办窗口电话(居民医保023-52298755,职工医保023-52299268)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渝快办、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方式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完成后在就诊的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直接联网结算报销。
市外异地就医,医保如何报销?
方式一
异地就医结算前,办理好异地就医备案,在就医地的定点医药机构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按重庆市的报销标准直接报销医疗费用,无需将票据拿回参保地报销。
方式二
异地就医自费结算后,需由参保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将相关就医凭证拿回参保地手工结算报销。
相比而言,前者简化了报销流程,缩短了报销时间,没有垫付医疗费用的压力,更省时、省力、省心。
在重庆市内、江津区外的其他区县或四川省就医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吗?
不需要。全区参保人在重庆市和四川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可直接住院结算,待遇享受与区内就医一致。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在市外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渝快办、电话或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第一步:微信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并点击进入,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第二步:按照要求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进行实人认证后,进入下一步;
第三步: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参保地和就医地,选择参保险种和备案类型,点击“开始备案”,阅读备案告知书后进入下一步;
第四步:选择自助开通开始日期、结束日期,填写联系人信息(注意:备案开始时间需早于实际就医时间,若备案时已经住院,开始日期需备案到入院时间之前);
第五步:上传所需材料并完成电子签名,点击“提交备案”,等待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