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年最高报销金额为1000元,患两种或两种以上慢性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重大疾病: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起付线一年计算1次(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以最高等级计算),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直至当年的报销封顶线。其中阿尔茨海默病特病门诊年报销限额6000元。
居民医保特殊疾病报销政策如下:
特病 病种 | 医院 等级 | 门槛费 (起付线) | 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 支付限额 | 备注 |
重大疾病 | 一级 | 100元 | 一档80% 二档85% | 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一档参保人8万/年,二档参保人12万/年。
| 实行限额结算和单病种的按 其规定执行 |
二级 | 300元 | 一档70% 二档75% | |||
三级 | 800 | 一档50% 二档55% | |||
慢性疾病 | 一级 | 无起付线 | 80% | 1000元/年,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 |
二级 | 60% | ||||
三级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