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补缴分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具体补缴方法如下:
重庆职工医保断缴补缴政策
1、对3个月内接续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我市医保待遇;其补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支付。
2、对超过3个月接续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我市医保待遇;其中,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补缴费期间,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达到退休年龄时,若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不足:
随用人单位参保的,应在办理退休之月一次性补缴。随着社会工资水平的提高,退休时补缴金额要高得多,对于单位和个人来讲,都要多支付一大截。未及时办理补缴的,将暂停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医疗费用要自己承担哦。
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需继续按年缴费至缴费期满,本人自愿的也可一次性缴纳剩余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缴费金额按一次性缴费当月的缴费标准计算。无论选择哪种方式缴纳,都将为老年生活增加一份负担。
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居民医保如何补缴?
按重庆现行政策规定,如果您在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参保缴费,自完清费用的次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如果您在5月1日后参保缴费,自完清费用之日起90日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