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规定,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参加范围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尚未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退休人员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哪些人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如何参加?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包括两个账户:
个人养老金账户
参加人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它会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等服务。
如何缴费?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后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