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快保(普惠款)
1、住院和特病门诊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费用:保额150万元,年累计免赔额1.5万元,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新发病人群报销比例为55%、既往病人群报销比例为10%。
特别提示: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部分不报销医用耗材(例如:内固定器材、植入性材料、输液袋、针管等),不报销超过医保限用条件的医疗费用,不报销医保超限额部分。医保限用条件是医保基金予以报销支付的前提条件。
2、住院医保目录范围外自费费用:保额150万元,年累计免赔额0.5万元,超过0.5万元以上部分新发病人群报销比例为55%、既往病人群报销比例为10%。
特别提示:同样不报销医保目录外医用耗材,不报销肿瘤靶向药费用肿瘤免疫之类药物费用、肿瘤细胞之类费用、罕见病特效药品费用,不报销医保超限额部分、医保限制用药,不报销指定的如供体处置费、要素饮食、质子重离子治疗、X刀治疗等13种特定医疗费用。
重庆渝快保(升级款)
1、住院和特病门诊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费用:共用保额150万元,年累计免赔额1.5万元,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新发病人群报销比例为80%、既往病人群报销比例为30%。
2、住院医保目录范围外自费费用:保额150万元,年累计免赔额0.5万元,超过0.5万以上部分新发病人群报销比例为80%、既往病人群报销30%。
3、特定自费药品费用(38种肿瘤特药+12种罕见病特药):保额50万元,年累计免赔额0万元,超过0万元以上部分新发病人群报销比例为80%、既往病人群报销比例为30%。
特别提示:住院和特病门诊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费用、住院医保目录范围外自费费用的不赔付范围同普惠款。特定自费药品费用,不赔指定的50种特药范围之外的其他费用。
什么是免赔额?“重庆渝快保”的免赔额是多少?
免赔额是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虽然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但依照保险合同约定需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免赔额是在一年内多次产生的费用进行合并累计。只有可报销金额超过了免赔额,保险公司才会赔付。
重庆渝快保(普惠款):住院和特病门诊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费用的年免赔额为1.5万元,住院医保目录范围外自费费用的年免赔额为0.5万元。
重庆渝快保(升级款):住院和特病门诊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费用的年免赔额为1.5万元,住院医保目录范围外自费费用的年免赔额为0.5万元。特定自费药品费用(38种肿瘤特药+12种罕见病特药)的年免赔额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