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两种情况来看,一种是单位欠缴,一种是个人参保欠缴。
一、单位参保欠费
可以申请不缴不记:用人单位因职工退休、劳动关系转移等原因需办理人员减少业务时,对单位无力完清实际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的,如职工坚持办理减少业务,可以申请不缴不记。
具体怎么处理?
1、职工本人提出自愿放弃欠费期间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应书面告知职工放弃补缴权利的后果,职工仍选择放弃补缴并提出书面申请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不缴不记”的原则,将欠费期间的缴费基数维护为零,办理有关手续,欠费期间不计算该职工的缴费年限。
需要哪些资料?
1、本人签字的《欠费单位职工放弃养老保险权益后果告知书》。
2、本人填写的《欠费单位职工自愿放弃养老保险权益申请书》。
3、《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维护申报表(缴费基数维护)》。
4、身份证(查验原件,复印存档)。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自愿选择放弃在该单位欠费期间的养老保险的,区县社会保险局须书面告知职工放弃养老保险权益的后果,同时将《欠费单位职工放弃养老保险权益后果告知书》交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温馨提示:
如果有能力补缴的却没有补缴,可以向参保地的征缴部门反映,具体征缴部门指的是哪个部门,这个要咨询一下社保局。
如果原单位没有能力补缴,那就再使用上面说到的方法“不缴不记”将原来账户清零。
另外,原单位是否有能力补缴,是由社保局这边判断的,要咨询下原单位的社保局。
二、个人身份参保欠费
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若有欠费不愿补缴的情形,可以直接申请不再计算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申请所需资料,可咨询参保地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