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重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
重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重庆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80%,即:2100×80%=1680元/月。
巫溪县、城口县、酉阳县、彭水县等4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90%,即:2100×90%=1890元/月。
重庆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久
失业保险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而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劳动者领金期满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