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重庆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并非本人自愿离职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具体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所需材料: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建议去之前咨询电话023-12333确认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