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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如何办理就医 重庆发生了工伤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2-11-05
【导语】: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应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诊,情况危急时可就近就医,待病情相对稳定后,再按规定转往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应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诊,情况危急时可就近就医,待病情相对稳定后,再按规定转往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单位职工发生了工伤,该如何去医院看病呢?

  应持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卡)到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的,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往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工伤认定后,职工只要持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卡)、工伤认定书就诊,后期就不需要凭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了。

  哪些情形才算工伤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需要提醒的是,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以下情形可视同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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