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自出具解除劳动关系合同60日内到就业局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重庆失业保险领取材料
1、身份证
2、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或中国银行卡复印件,社会保障卡需要到银行激活银行功能,并设置密码。标明本人姓名及常用电话。
注:建议去之前咨询电话023-12333确认所需材料。
注意事项
1、申领失业金前,必须先暂停参加失业保险和以单位名义参加的其他社会保险。
2、原单位失业保险有欠费的,需缴清欠费后才能享受失业金。
3、主动离职者本次不能享受失业金,再次就业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再次失业时,提供本次的缴费登记卡、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可合并计算。
4、外地转入的领取失业金资料必须用档案袋加封,本人不能私自拆封。
5、领取失业金期间,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的,将视为再就业,停止发放失业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6、领取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由就业局缴纳,失业金领取结束后及时到医保局续保(一般提前1月停交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