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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重庆地方立法条例新规定 3月1日起实施重庆新规

发布时间:2024-02-28
【导语】:重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修订案,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3月即将到来,重庆又有一些新规将实施,哪些与你我有关?我们的生活又将迎来怎样的变化?快来一起看看。

新修订的《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3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修订案,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3月1日起实施重庆中度失能人员可申请长期护理险

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市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3月1日起,在3级(重度失能Ⅰ级)、4级(重度失能Ⅱ级)、5级(重度失能Ⅲ级)可按规定享受待遇的基础上,将2级(中度失能)按规定纳入待遇享受范围。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解决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问题的重要举措。《通知》对待遇享受范围、待遇享受方式、待遇结算标准等都进行了调整。待遇享受范围上,扩大到2级(中度失能),使更多失能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

3月1日起成渝两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将实现互认

1月25日,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成渝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两地办理医保转移,可实现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

“假如某人在重庆已参加10年职工医保,后又转入成都参加职工医保,在达到退休年龄办理医保退休认定时,成都认可其在重庆10年的实际缴费年限,反之亦然。”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的前提下,在重庆及成都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就可在两地中实际缴费时间最长的城市办理医保退休认定。

电梯管理办法明年3月实施公众场所10年以上电梯须安全评估

12月25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人民政府网获悉,《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11月27日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办法》提出,明确重点监督检查的电梯范围。将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使用年限超15年的电梯、故障频率较高或者投诉举报较多的电梯等纳入重点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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