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在江北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包括住宅、商服用房、办公用房、车位)或存量住房(均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并完成契税缴纳的,按50%比例给予购房契税补贴;对属首次购买住房的(中心城区范围内),按照100%比例给予购房契税补贴,下面由重庆天气君带来2024重庆江北区购房补贴政策+如何申请详情介绍。
2024重庆江北区购房补贴政策+如何申请
时间: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
政策内容:在江北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包括住宅、商服用房、办公用房、车位)或存量住房(均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并完成契税缴纳的,按50%比例给予购房契税补贴;对属首次购买住房的(中心城区范围内),按照100%比例给予购房契税补贴。其中,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采用“海尔”电器消费券或“长安”新能源车消费券的形式发放,购买存量住房的采用观音桥商圈消费券的形式发放,所有消费券有效期3年。
申报条件: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在江北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包括住宅、商服用房、办公用房、车位)或存量住房(均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并完成契税缴纳。
申报方式:到指定兑换地点按要求提交资料申报。
发放形式:电子消费券。
咨询电话:15213228550
重庆购房迁入户口要求:
1.在本市城镇地区购买成套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可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迁来落户。
2.经产权人签字同意后,准予住房产权人的配偶以购房为由申请落户。
3.城镇地区成套住房是指具有申请人合法产权的国有土地性质的成套住房;实际居住时限由属地区县(含公安机关)文件规定。
4.购房落户以产权人本人符合购房落户条件并申请落户为前置;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户口只能随监护人(直接抚养人)迁移落户。
5.共有产权住房,经所有产权人同意,只准予其中一个产权人以购房为由申请迁来落户。
6.本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和市级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出台了务工迁移落户政策的,可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