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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条件 办理方式及流程一览

发布时间:2023-09-11
【导语】:1、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3、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

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4、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怎样办理?

(一)线上办理

方式一:

参保人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点击进入),在首页导航栏选择“养老保险”选项后,在下拉菜单中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申请”,进入专题页面,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后即可提交申请。

方式二:

参保人可下载“重庆人社”APP,完成注册登录后,点击首页“电子社保卡”图标完成申领。申领成功后进入电子社保卡页面点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进入专题页面后选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进入申请页面后,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及上传相关资料即可提交申请。

(二)线下办理

参保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新就业地(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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