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5%。
工伤保险,单位:根据单位所属行业对应的工伤风险类别,执行相应的基准费率;个人:无需缴纳。
医疗保险,基本医疗:单位:8.5%,个人:2%。参加基本医保的同时应当参加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单位:1.5%,个人:5元/月。生育保险与医疗一同缴纳,不单独缴纳。
长期护理保险:在职职工的单位、个人缴费部分均以个人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为基数,分别按每人每月0.1%的费率筹集。单位缴费部分按月从医保基金中划拨,不增加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按月从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
二、缴费基数
重庆市2023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2348元/年(6863元/月)。
重庆市2023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587元、下限为4118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3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587元、下限为41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