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等一、二、三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创业项目;
(二)已在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具有良好发展潜力,有一定市场带动效应和品牌引领力的创业项目;
(三)申报一等资助项目的企业,申报人占股比不低于40%(允许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拥有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有半年以上企业经营流水,带动6人以上就业;
(四)申报二等资助项目的企业,申报人占股比不低于30%(允许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有半年以上企业经营流水,带动4人以上就业;
(五)申报三等资助项目的企业,有半年以上企业经营流水,带动3人以上就业;
(六)申报资助项目的企业股权及法人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七)在2020-2022年重庆市“渝创渝新”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中,已受到资助的项目内容、申报人不能再次申报。
申报流程
(一)申请
申请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
申请方式:登录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ggfw.rlsbj.cq.gov.cn/cqjy/)进行自主申报,对应申请资助等次在网上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并上传创业计划书。
(二)评审。
市、区两级人力社保部门对创业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性、成长性等进行综合评审和抽查。
1、初审
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组织本级相关部门负责人、投资人、孵化基地负责人、优秀企业家、创业导师等组成专家初审小组,按照统一申报条件审核报名材料,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创业项目,并组织开展现场路演、实地考察等方式择优遴选出优质创业项目。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在7月31日前报送创业项目商业计划、项目初审表、区县初审结果汇总表、创业项目基本情况(报名表),均须加盖公章后报送电子件,电子件发送至邮箱cqcyzd 163.com。
2、复审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对通过初审的创业项目材料进行复审,主要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
3、评审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组织创业导师、投资人、优秀企业家、就业创业研究和服务领域专家等组成专家评审组,根据创业项目的创新引领性、带动就业情况、项目团队情况、发展现状及前景等方面开展评审工作,择优遴选出优质大学生创业项目并确定拟资助等次。
4、抽查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创业导师、孵化基地负责人、优秀企业家等组成抽查小组,考查创业项目的真实性,并实地开展创业指导。实地抽查中,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创业项目取消资助资格。
5、评定
实地抽查结束后,根据专家评审组意见和实地抽查情况,综合评定拟资助项目及等次。
6、公示
对拟资助项目及等次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划拨资助金;如公示期间收到投诉且属实的,取消资助资格。
资助等次及标准
2023年重庆市“渝创渝新”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择优遴选一批项目,根据项目带动就业、创新引领、项目团队和发展前景等情况确定资助等次。资助等次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