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于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7月31日24时期间,通过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或在重庆市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进入重庆市汽车消费补贴政策网上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提交材料。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申报期内成功申报补贴金额满3000万元或申报期满时,该政策补贴即告截止。
1、开始申报:勾选和悉知使用协议,填写手机号码。
2、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上传银行卡卡号面。
3、新车信息:上传上户后的行驶证,上传新车购车发票。
4、查看已提交的资料。
5、审核进度。
6、服务通知:申报者可通过申报小程序或者微信服务通知获得审核结果动态信息。
补贴对象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
1、自然人车主。
2、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期间,售卖转让或报废注销了登记在本人名下6个月以上的旧乘用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了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且在重庆市辖区内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
3、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
4、售卖旧乘用车的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报废旧乘用车的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5、售卖或报废旧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须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自然人车主为同一人。
补贴标准
裸车价10万元以下的每辆给予1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裸车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每辆给予3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