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可以通过重庆公积金中心,直接申请办理提取。
四川公积金在重庆能用吗?
可以的。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四川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
四川公积金在重庆贷款买房办理地点
若是一手房则由楼盘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代为向公积金中心或承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若是二手房则由本人前往二手房贷款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公积金个人贷款。
二手房银行贷款网点查询入口:点此进入
进入后在”网点类型“勾选”二手房贷款网点“即可。
办理时限: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办妥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如遇贷款资金轮候,放款时间顺延,在全市范围内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队发放)。组合贷款商贷部分审核和放款时限按承办银行规定执行。
四川公积金在重庆贷款购买二手房办理条件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已履行《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三)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止付、冻结、呆账等,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四)有在本市城镇购买自住二手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五)所购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自由交易;
(六)已为该套房屋办理房屋价值评估手续;
(七)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八)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具有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20%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具有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30%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多子女家庭具有不低于购买房屋价格25%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
(九)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
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四川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
若是在四川缴纳公积金,但不是四川户口,在重庆买房,还需要满足四川社保开户并连续缴纳12个月(不含)以上,并处于正常缴纳状态,不存在断缴欠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