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一)合阳城街道、钓鱼城街道。涪江以东、以北,嘉陵江以西,博萃大道(含博萃大道)、合阳大道与212国道交汇处、合肖路卓尔实验学校路段、花滩国际新城一线以南,牟山大道、濮湖大道、合阳大道、嘉滨路、森楷路、钓鱼城大道及两侧人行道范围内区域;
(二)南津街街道、铜溪镇。涪江、嘉陵江以南,涪江四桥以东,东津沱社区(含东津沱社区)、沙溪入城隧道以西,金涪路(含金涪路)、铜合路与祈临路交汇处一线以北区域;
(三)其他禁放区域。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公园、车站、码头、商场、娱乐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房屋高度超过24米的小区和单位;重要军事设施、仓库、重庆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加油(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等;教学、科研单位的教学(含学生宿舍)、办公、科研场所;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场所。
温馨提示:
违反相关规定,在禁放区域或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举报电话:110、42875193、42875158(区公安局)、42751995(区应急局)。举报查证属实的,将按照《重庆市合川区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