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贴材料的相关要求和固定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购买裸车价10万元以下的每辆给予1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购买裸车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每辆给予3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卡上。
2、该项补贴政策资金规模为3000万元,资金用完或申报期满即止。
3、每售卖转让或报废注销1辆旧乘用车,限补贴其购买的1辆新能源乘用车新车。
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如何申报?申报时间什么时候截止?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需于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7月31日24时,通过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或扫描“重庆市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二维码”进入重庆市汽车消费补贴政策网上申报系统。
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申报期内成功申报补贴金额满3000万元或申报期满时,该政策补贴即告截止。
提供材料包括:
1、上传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自然人车主的有效身份证正面照片;
2、上传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自然人车主的有效身份证反面照片;
3、上传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
4、上传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行驶证》照片;
5、售卖转让旧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上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报废注销旧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照片);
6、售卖转让旧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上传办理转让登记后的新《机动车行驶证》照片(对确因无法提供的,需经公安机关系统核查办理转让登记属实)(报废注销旧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上传《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照片);
7、上传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自然人车主有效银行卡账号面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