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如果在主城已经有了一套房,那么他们无法用公积金买第二套房,符合规定的可以在区县买第二套。
重庆市公积金贷款购房套数规定
一、购房套数规定:
目前重庆市可购买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主城区支持用于购买第二套套自住住房。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60%。
二、其他规定
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不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三无”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购买住房套数认定实行“认房认贷”的标准。住房信息以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住房贷款记录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住房贷款记录、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和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重庆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可贷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额度5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额度60万元;
夫妻参贷的可贷额度为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且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多子女家庭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20万元。
其他额度规定:
1、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住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值的80%;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住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值的70%;
多子女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住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值的75%;
一手房置换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时原贷款剩余本金余额;
二手房置换贷款应同时符合一手房置换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可贷额度规定。
2、缴存职工家庭月负债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