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下只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预登记,具体申请方式、申请人资格条件、申报资料、租金标准等最终以区住房城乡建委发布的正式申请公告为准。
本次申请合川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人为合川区创业就业的青年人、新市民以及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合川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本人及配偶在申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区无住房(不含农房)或住房困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申请人此前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如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等),在申请到保障性租赁住房后的次月中止。
无住房指申请主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在主城区(指合阳城街道、钓鱼城街道、南津街街道、盐井街道、草街街道、云门街道、大石街道七个街道办事处及铜溪镇纳入城市规划区区域)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并未承租国有直管公房或公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