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四川缴存职工在重庆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在重庆是三无人员,在四川缴纳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可以在重庆直接使用四川公积金贷款买房,与重庆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相同。
四川公积金在重庆贷款购买一手房申请条件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已履行《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三)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的,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四)有在本市城镇购买自住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具备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五)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六)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具有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20%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具有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30%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多子女家庭具有不低于购买房屋价格25%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
(七)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八)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
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四川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
若是在四川缴纳公积金,但不是四川户口,在重庆买房,还需要满足四川社保开户并连续缴纳12个月(不含)以上,并处于正常缴纳状态,不存在断缴欠缴。
一手房则由楼盘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代为向公积金中心或承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