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0时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期间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就可享受补贴。
一、补贴对象
即对自然人车主于2023年3月20日0时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期间,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了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依法履行纳税或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的。
二、补贴标准及方式
裸车价10万元以下的每辆给予1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裸车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每辆给予3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卡上)。
本轮补贴资金规模3000万元,按照“先购先补”的原则予以支持,资金兑付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三、补贴申报流程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于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7月31日24时期间,通过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或在重庆市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进入重庆市汽车消费补贴政策网上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提交以上材料。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申报期内成功申报补贴金额满3000万元或申报期满时,该政策补贴即告截止。
1、开始申报:勾选和悉知使用协议,填写手机号码。
2、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上传银行卡卡号面。
3、新车信息:上传上户后的行驶证,上传新车购车发票。
4、查看已提交的资料。
5、审核进度。
6、服务通知:申报者可通过申报小程序或者微信服务通知获得审核结果动态信息。
四、补贴申报材料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于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7月31日24时期间,通过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或在重庆市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进入重庆市汽车消费补贴政策网上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提交以下材料。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申报期内成功申报补贴金额满3000万元或申报期满时,该政策补贴即告截止。
1、上传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的自然人车主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上传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的自然人车主有效银行卡账号面照片。
3、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3月19日24时期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自然人车主,需上传新乘用车信息和旧乘用车信息。
新乘用车信息包含: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行驶证》照片。
旧乘用车信息包含:旧乘用车是售卖转让时,则需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办理转让登记后的新《机动车行驶证》照片(对确因无法提供的,可提供原车旧《机动车行驶证》,需经公安机关系统核查办理转让登记属实)。旧乘用车是报废注销时,则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照片、《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照片;
4、2023年3月20日0时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期间,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的自然人车主,需上传新乘用车信息。
新乘用车信息包含: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的《机动车行驶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