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网上预审,网上审核通过之后,需要去现场窗口办理。以如下“购房落户”为例。
购房落户:
如何办理
1、在本市城镇地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屋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离婚的,户口只能随直接抚养人迁移)、父母可申请登记户口。
2、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情况进行核实,材料齐全、情况清楚的立即核准,当场办结;对市外迁入的,由派出所领导批准后,报区县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调查核实时间除外)。
3、经核准办理的,申请人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在90日(其中市外迁入的在30日)内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重新提交申请。
需要材料
1、住房产权人书面申请书(必须)
2、房屋产权手续(必须)
3、产权人配偶以购房为由迁移户口的,提供结婚证和产权人同意手续(必须)
4、有直系亲属随迁人员的,需提供关系证明(其中父母子女关系,《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的不提供)
5、户口迁移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年满16周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必须)
6、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抚养的证明材料。
重庆户口迁入网上办理指南
一、办理入口:办理入口
二、办理步骤:
1、进入平台;
2、点击“户政”,选择“户口迁入”;
3、选择你要办理的业务,点击申报即可。